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04 浏览:次
发电单位 安庆市档案局 签批盖章 鞠效光 |
等级 加急·明电 庆档明电〔2015〕9号 机发 号 |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历史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维护土地承包权益法律凭证档案。按照省农委、省档案局印发的《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和市第三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推进会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维护广大农民土地权益。市档案局对各县(市、区)
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1月上旬。
二、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检查1个乡镇及所属2个行政村。
三、检查内容
1、《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执行情况。
2、《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皖农发〔2014〕208号)执行情况。
3、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4、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7个业务流程文件材料收集情况。
5、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情况。
6、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情况。
7、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安全保管、开发利用和保密情况。
8、确权登记颁证档案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情况。
9、确权登记颁证档案预验收情况。
10、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分级管理、分类归档和依法按期移交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集中评议的方式,反馈《检查意见书》,受检单位领导针对检查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签字。
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各县(市、区)要组织好乡镇及行政村自查工作。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安庆市档案局
抄报: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市委常委 市委秘书长
宋圣军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