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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档案馆关于征集照片档案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展现十八大以来宿松县取得的成就和发生的巨变,拟开展《松兹十年》图片展,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宿松县城发展变化的照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二、征集内容:反映十八大以来宿松县城市政和房建成就方面的照片。
三、征集方法
宿松县档案馆采取征购、复制、寄存、无偿捐赠等方式征集档案。
1.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经协商所有人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2.复制、寄存。对于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经协商,所有人不愿意捐赠、出售的,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捐赠人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可由县档案馆协助复制。
3.接受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县档案馆捐赠。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由县档案馆永久保存,县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4.征购、移交、捐赠的档案资料,自进馆之日起其所有权归国家;寄存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寄存所有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冯秀兰18175329088、熊燕平13625564321;邮箱:susongxdag@163.com;联系地址:宿松县安丰国路与府西路交叉口(宿松县档案馆)。
宿松县档案馆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