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红色档案史料 用好红色资源讲好党的故事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用好红色资源、讲好党的故事,发挥红色档案的资政育人作用,近期,怀宁县档案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红色档案史料。
本次档案征集范围为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怀宁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或与怀宁有关的红色档案资料;反映中国革命各个历史时期对怀宁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会议以及代表性人物等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红色档案资料。
征集内容有文献资料、实物档案、声像档案、名人档案和怀宁县历史沿革及具有保存价值的怀宁县城迁址档案资料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等。其中,文献档案资料包括反映中国革命不同时期对怀宁县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尤其是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劳动模范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传单、电报等。图片档案资料包括反映中国革命不同时期怀宁县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红色革命历史图片。实物档案资料包括反映中国革命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声像档案资料包括反映中国革命不同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此次征集档案载体不限,包括纸质档案、实物档案、音像档案等,如书籍、文件、手稿、日记、证件、票据、地图、勋章、奖牌、照片、录音、录像等。要求内容真实,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说明等情况介绍;提供的档案资料须注明提供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征集方式主要包括捐赠、寄存、复制、有偿收购。自愿捐赠的,经县档案馆认定具有保存价值的永久保存于县档案馆,并颁发荣誉证书。捐赠的档案资料,若个人需要,县档案馆可无偿提供一套复制件。如个人保存确有困难,县档案馆可提供寄存服务,所有权不变,寄存期间,县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寄存的,经协商,档案馆可对原件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并颁发证书。对一些确有收藏价值、持有人要求有偿转让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可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以适当的价格予以征购。
值得注意的是,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县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有意向的市民可联系联系县档案馆,联系电话0556-4611261,联系电子邮箱:2322673403@qq.com ,邮寄地址为怀宁县档案馆(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供稿⼈:吴支宏 审核:王贤报 编辑: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