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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 反对“舌尖上的浪费” ――市档案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反食品浪费法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
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针对食品浪费出台的专项立法,共32条。从此,厉行节约、反对“舌尖上的浪费”有法可依;反对浪费、弘扬节俭,由传统美德演变成了所有人必须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月6日,市档案馆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及时对这部刚出台的专项法律进行集中学习。会上,馆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食品浪费的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原文学习;对食品浪费法内容中与单位及个人密切相关的违法行为约束措施规定进行重点强调。
馆长曹艾群在学习总结时指出:一要提倡节约,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从认识层面和生活习惯入手,遵守法律规定的日常食品消费基本行为准则,践行“光盘行动”;二要节俭安排单位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三要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食品浪费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撰稿人:吴庆宜 审核人:徐英龙 编辑: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