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次
庆档字〔2018〕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档案事业
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档案局《关于2017年度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档办〔2018〕1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工作,认真做好安排和部署,落实好人员和责任,确保提供的档案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按时按质报送。此项工作将纳入2018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各单位负责统计工作人员要准确理解指标含义,掌握填报要求,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填报汇总工作。各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本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填报的指导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年报数据的收集、录入、汇总和上报。
(三)“2017年部门服务业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仅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统计数据要求实事求是,符合逻辑。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年报于2月5日前报送至市档案局办公室。电子数据通过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报送给“档案局收文员”,档案统计群一律不接收电子数据,以免混淆漏报,纸质报表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市公文交换站报送。
(二)各县(市、区)档案局要合理安排所辖基层单位上报时间,确保于2018年3月2日前将档案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报表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汇总表报送市档案局办公室,纸质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事项
(一)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见附件。
(二)统计年报软件、参数及部门服务业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请到安庆市档案信息网或者安庆市档案局统计群中下载。
(三)在填报、汇总报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安庆市档案局统计群:413044506
附件:《关于2017年度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档办〔2018〕13号)
安庆市档案局
2018年1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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