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民生档案暨专业档案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17 浏览:次
庆档字〔2015〕57号
关于开展全市民生档案暨
专业档案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围绕2015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为加快我市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民生档案暨专业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庆办明电〔2015〕47号)要求,定于10月下旬,市档案局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部分单位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现就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0月下旬。
二、检查对象
见附件1《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执法检查受检单位名单》。
三、检查内容
1、《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执行情况。
2、国家档案局第九号令和行业档案标准的执行情况。
3、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4、部门立卷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5、涉及民生工程档案,反映工作职能的专业档案、会计档案规范整理情况。
6、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情况。
7、档案室基础设施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8、档案开发利用和为民服务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集中评议的方式,反馈《检查意见书》,受检单位领导针对检查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签字。
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填写《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好系统单位自查工作和迎检相关工作。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安庆市档案局
抄报: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市委常委 市委秘书长
宋圣军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
2015年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执法检查受检单位名单
系统名称 |
受 检 单 位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七中学、市第十中学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产权产籍管理处、东区房管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建筑管理处 |
市民政局 |
市公墓管理处、市社会福利院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
市公安局 |
交警支队、大观分局、迎江分局、宜秀分局、菱北分局 |
迎江区 |
财政局 |
大观区 |
财政局 |
宜秀区 |
财政局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