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07 浏览:次
庆档字〔2015〕41号
关于开展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
资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县(市)区委老干部局: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更好地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伟大抗战精神,按照《安徽省档案局、中共安徽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安庆市档案局、市委老干部局决定开展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的意义
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亲历者和见证人。他们的对敌斗争经历是中华民族抗击侵略、救亡图存、追求民族独立、人民幸福的生动教材,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佐证。开展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活动,将他们对敌斗争经历真实记录下来、永久保存起来、永远传承开来,对充实抗战档案、传承抗战精神、守护党史国史、教育启迪后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征集的对象、内容、方式与标准
1.征集对象:有对敌斗争经历、身体状况许可、语言表达比较清楚的八路军、新四军老战士(以下简称老战士)。
2.征集内容:老战士所经历的对敌斗争故事,特别是有影响的战役战斗或事件的缘起、过程、细节和结果;老战士所经历的日寇侵华暴行记忆。征集的对敌斗争故事和日寇侵华暴行记忆,应时间、地点、人物清楚,细节具体详实。
3.征集方式:采用现场摄像的方式对老战士口述的历次对敌斗争情况、日寇侵华暴行情况进行全程记录、规范整理,形成电子版、纸质版口述档案材料。同时,征集老战士的书信、照片、日记、实物等其他档案材料。
4.采集标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口述档案时,摄像机应达到标清播放标准,数码相机应超过1000万像素,以保证所采集的口述档案质量满足档案存贮要求。
三、征集工作的方法步骤与时间任务
1.由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直暨驻宜单位老干部职能科室,按照有对敌斗争经历、身体状况许可、语言表达比较清楚的要求,组织对老战士进行摸排登记,形成包括老战士姓名、简历、所经历对敌斗争简述、日寇侵华暴行简述、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人选台账》,报市委老干部局、抄送同级档案局。
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人选摸排登记、建立台账工作,应于
2.所在县(市)区档案局依据《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人选台账》,按照“年长者优先,身体状况较差者优先,有重大事件或重大战斗经历者优先”的原则,分期分批对老战士进行口述历史档案资料采集,经规范整理,制成电子版、纸质版口述历史档案材料一式二份,各县(市)区档案馆存档一份,报市档案局一份。
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采集工作,应按照“先集中采集、再规范整理、后集中上报”的程序进行,2015年底前完成采集、整理并上报。
3.市档案局采集市直暨驻宜单位管理服务的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材料,接收各县(市)区档案局报送的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材料,建立全市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档案部门和老干部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拟定活动实施计划,跟踪问效,确保活动领导有力。
二要及时指导督促。市档案局、市委老干部局主办科室要掌握各地征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推动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注重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档案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统一口径,齐心协力搞好征集工作,防止出现信息沟通不畅导致老战士误解等情况。
各县(市)区档案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应于
市档案局联系人:陈腊平 办公电话:0556—5346616;手机电话:15856582718;电子邮箱:1280915649@qq.com。
市委老干部局联系人:程夕中办公电话: 0556—5567841;手机电话:18109661808;电子邮箱:1015538041@qq.com。
附件:1.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人选台账
2.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工作承办联络一览表
安 庆 市 档 案 局 中共安庆市委老干部局
抄送:市直暨驻宜单位老干部职能科室
附件1
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人选台账
所在地(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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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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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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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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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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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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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录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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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 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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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整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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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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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经历 对敌斗 争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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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侵华暴行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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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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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老战士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征集工作承办联络一览表
老 干 局(处) |
档 案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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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分管领导 |
承办处(室) |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
单 位 |
分管领导 |
承办处(室) |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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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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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办公 电话 |
手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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