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2-25 浏览:次
庆档字〔2015〕12号
关于开展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
调研指导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
专业档案是一个单位基本职能和专业工作的原始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安庆建设的基础。为深入贯彻执行《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规范专业档案管理,提高专业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组成两个专业档案调研指导组,对部分市县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
2、民生暨专业档案现有种类及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3、执行本行业档案工作标准情况;
4、民生暨专业档案管理现状(专业档案领导机制、管理机制,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情况)。
二、调研指导单位
住建委: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西区房管所 北郊房管所
教体局:市第一中学 第五中学 第七中学 第九中学
交通局:市出租车管理处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农 委:市种植业管理局 市农机局
卫计委:市血吸虫病防治所 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社局: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市人才交流中心
国税局:稽查分局 宜秀分局
地税局:稽查分局 宜秀分局
桐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公证处
枞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公证处
潜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公证处
望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公证处
三、时间安排
3月上旬(具体时间由调研指导组通知)。
四、调研指导方法
1、看现场、查档案库房。
2、听取被调研单位关于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情况的汇报。
3、分析和研究被调研单位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现场指导。
4、在被调研单位的主管部门集中反馈,提出该系统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和迎接调研指导准备工作。
安庆市档案局
2015年2月25日
抄报: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市委常委 市委秘书长
宋圣军
抄送:各县(市)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