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开发区档案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23 浏览:次
发电单位 安庆市档案局 签批盖章 鞠效光 |
等级 加急·明电 庆档明电〔2015〕2号 庆机发 号 |
关于开展开发区档案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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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档案是开发区管理部门及区内各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开发区发展变化和维护各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开发区档案工作是开发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开发区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开发区档案工作规范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根据《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庆档字〔2015〕1号)要求,决定成立开发区档案工作调研指导组,对全市开发区档案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区内单位的主要职能和工作范围;
2、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3、档案管理模式情况(各类档案是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
4、档案工作部门立卷制度执行情况;
5、档案分类大纲编制情况(是否按市档案局庆档字〔2011〕46号文件要求拟制或修订);
6、各门类档案收集、整理情况;
7、档案室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情况;
8、档案信息化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包括档案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档案目录数字化和全文数字化进展情况);
9、档案利用工作情况;
10、档案人员培训情况。
二、调研指导单位
全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三、时间安排
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调研指导组通知)。
四、调研指导方法
1、现场查看;
2、听取工作汇报;
3、分析和研究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4、调研指导组提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做好调研指导准备工作。
安庆市档案局
2015年1月14日
抄报: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宋圣军
抄送:各县(市)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