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国际档案日”宣传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04 浏览:次
庆档字〔2014〕25号
关于开展2014年“国际档案日”宣传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市国土、城建等专业档案馆: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今年“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6.9”国际档案日活动主题是“走进档案”,活动时间为6月9日至14日。
二、活动安排
一是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地税局、房产局、人社局、水利局、重点工程建设局、国土档案馆、城建档案馆、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信息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在本单位本地显现处悬挂横幅(或电子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见附件);二是将《走进档案》宣传画册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分规定》挂图发放至市直有关单位;三是利用通信网络平台群发主题宣传短信。
各县(市)、区档案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横幅(或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宣传,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一定形式的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档案人员积极参加省档案局组织的“走进档案”征文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紧围绕“走进档案”,把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宣传活动宗旨,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将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基本情况及征文,请于6月20日前报市档案局宣教法规科。
附件:“6.9”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
安庆市档案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
“6.9”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
1、 纪念“6.9”国际档案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2、 档案与人同行、与事同在,依法管好用好档案 ,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3、 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 ,依法保护利用档案。
4、 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5、 依法做好档案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服务。
6、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7、 健全民生档案,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和谐稳定。
8、 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提高依法治档的能力。
9、 档案是您人生的记录、致富的帮手、维权的凭证。
10、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11、 依法规范金融行业档案,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
12、 依法加强房地产档案管理,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