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11 浏览:次
发电单位 安庆市档案局 签批盖章 鞠效光 |
等级 加急·明电 庆档明电〔2014〕2号 庆机发 号 |
关于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
调研指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会管理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切实服务美好乡村建设。经研究决定,于4月下旬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内容
1、档案工作机制方面:档案工作制度建设(包括村两委换届档案交接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各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等情况。
2、档案业务建设方面:制定乡镇、村档案分类方案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严格执行,归档文件材料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情况,农村社保、医保等各类专业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3、档案安全保管方面:档案管理设施设备,档案移交、检查和清查记录,档案工作各种统计台帐。
4、档案开发利用方面:各类档案检索工具编制,档案查阅登记和利用事例汇编,编写村志、沿革和大事记情况。
二、调研指导单位
怀宁县公岭镇、三铺行政村三铺中心村,枞阳县了山镇、白荡湖行政村扫帚中心村,潜山县王河镇、薛家岗行政村新村中心村,岳西县温泉镇、榆树行政村青树中心村,太湖县天华镇、朱河行政村朱河中心村,望江县华阳镇、陶寓行政村陶寓中心村,宿松县长铺镇、横山行政村新华中心村,迎江区新洲乡、永存行政村红旗中心村,大观区海口镇、河港行政村叶墩中心村,宜秀区杨桥镇、鲍冲湖行政村陈冲中心村。
请以上单位认真做好准备。
安庆市档案局
2014年4月11日
抄报: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市委常委 市委秘书长
宋圣军、市政府副市长程小俊
抄送:各县(市、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