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检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01 浏览:次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安徽省档案条例》,推进全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经研究决定:2013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市土地档案馆、中石化安庆分公司信息中心档案馆、市直有关单位档案中心(室)。
二、检查内容
1、档案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2、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事故及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档案安全责任制的制定与实施。
3、档案馆(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建设,主要包括:八防设施设备、档案装具。
4、电子文件、数字档案信息网络安全情况。
5、珍贵档案的保护与防控措施。
6、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检查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采取听、看、议的方式。听取受检单位的工作汇报,现场查看档案馆(室)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对检查情况进行评议并反馈。受检单位领导提出整改措施并签字。
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开展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自查,并于11月下旬将自查结果报市档案局;市档案局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抽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安庆市档案局
抄报:省档案局,市委常委 市委秘书长宋圣军
抄送: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