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28 浏览:次
为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安徽省档案条例》,加强档案工作依法行政,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8月12日至2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档案局组成8个档案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市、县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县(市)区民政、卫生、人社、教育部门共49个单位,市直49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看现场、听汇报、综合评议、集中反馈等方式,对各类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县开发区档案工作检查情况
好的单位:市开发区、潜山县开发区、望江县开发区。以上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了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并将档案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规划、征地、拆迁安置、市政工程、招商、项目管理等各门类档案归档齐全,整理规范。档案信息化水平较高。档案工作为开发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较好的单位:宜秀区大桥开发区、安庆临港开发区、怀宁县开发区、桐城市开发区、大观区开发区。以上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开发区建设的基建、招商、项目管理档案收集较齐全,整理较规范,档案管理设施设备较齐全。大部分单位配备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文件级和案卷级目录数字化管理。但有的单位声像档案收集、归档不齐全,有的单位2012年度规划、建设档案未及时归档。
一般的单位:安庆化工新材料集中区、岳西县开发区、太湖县开发区、宿松县开发区。以上单位建立了档案工作各项制度,档案管理网络较健全,各门类档案基本集中统一管理。涉及开发区规划、拆迁还建、招商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欠规范。有的管委会档案分类大纲未完全调整到位,档案信息化程度较低,影响档案开发利用。
较差的单位:枞阳县开发区。该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工作管理机制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落实执行不到位,涉及开发区建设的规划、基建档案未统一归档,反映管委会工作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不齐全,近三年的文书档案未规范整理。
去年检查档案工作较差的单位,经过一年整改,宿松县开发区(工业园)、太湖县开发区进入一般等次。
二、县(市)、区部分民生暨专业档案工作检查情况
(一)县(市)、区民政局档案工作检查情况
好的单位:潜山县民政局、迎江区民政局。以上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健全。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和行业标准,制定了详细的档案分类大纲,各门类档案归档齐全。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低保、五保、优抚等专业档案管理规范。综合档案室条件较好,八防设备齐全。档案人员持证上岗,配有档案管理专用软件,档案信息化水平较高,档案工作为民政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较好的单位:岳西县民政局、宿松县民政局、望江县民政局、大观区民政局、桐城市民政局。以上单位档案工作管理网络较齐全,制度较完善。各门类档案收集较齐全,低保、生产救灾、社会组织登记、复退军人安置、地名等专业档案管理较规范。档案管理设施设备较齐全。但有的单位部分优抚、婚姻登记档案整理欠规范,有的单位声像档案收集不齐全。
一般的单位:太湖县民政局、枞阳县民政局。以上单位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贯彻执行了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文书、会计、声像和部分专业档案统一管理,低保、地名等专业档案较齐全较规范。但档案信息化水平较低。涉及复退军人安置、五保、生产救灾专业档案整理不够规范。有的单位档案室八防设备不齐全,有的档案员未持证上岗。
较差的单位:宜秀区民政局、怀宁县民政局。以上单位未建立档案工作管理机制,规章制度不健全。各门类档案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低保、优抚、生产救灾、退役士兵安置、地名、社会组织登记等专业档案大多数散存在各科室,整理不规范,装具不标准。声像档案不齐全,会计档案整理欠规范。档案人员未持证上岗。
(二)县(市)、区卫生局档案工作检查情况
较好的单位:潜山县卫生局、宿松县卫生局、大观区卫生局。以上单位执行了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民生和专业档案纳入分类大纲。医疗机构许可、医师执业许可和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专业档案归档较齐全,整理较规范,档案管理条件较好。有的配置档案管理专用软件,档案信息化水平较高。但新农合档案、乡村医生类档案整理欠规范。
一般的单位:迎江区卫生局、岳西县卫生局、宜秀区卫生局、太湖县卫生局、枞阳县卫生局、怀宁县卫生局。以上单位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较完善。但涉及民生工程的新农合档案、基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档案未归档,部分专业档案装具不标准,档案信息化水平较低。
较差的单位:望江县卫生局、桐城市卫生局。以上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未建立档案工作管理机制,档案员未持证上岗,无综合档案室,各门类档案未集中统一管理。医疗机构许可、医师执业许可等专业档案整理不规范,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和传染病人医疗救治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等民生档案都散存在各职能科室,严重影响档案有效利用和安全。
(三)县(市)、区人社局档案工作检查情况
较好的单位:潜山县人社局。该单位能贯彻档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档案工作管理机制较健全。各门类档案归档齐全,涉及社保、就业、居保、医保、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等专业档案管理较规范。档案管理条件较好,配有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字化管理。但社保等专业档案执行人社部第3号令未完全到位。
一般的单位:岳西县人社局、迎江区人社局、大观区人社局、枞阳县人社局、桐城市人社局、怀宁县人社局。以上单位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社保、就业、居民保险等专业档案纳入部门职责,整理较规范。但医保、劳动仲裁等专业档案未纳入档案分类大纲,部分原劳动局和人事局档案未规范整理。有的档案管理条件简陋,缺防高温、防潮设备。有的档案人员未经系统化培训。
较差的单位:宜秀区人社局、宿松县人社局、太湖县人社局、望江县人社局。以上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未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和行业标准。社保、劳动仲裁等专业档案未集中统一管理,居民保险档案未全部整理归档,声像、实物档案归档不全,档案信息化水平低。档案管理条件较差,档案安全有隐患,多数档案人员未持证上岗。
(四)县(市)、区教育局档案工作检查情况
好的单位:迎江区教育局、太湖县教育局。以上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各门类档案收集齐全。校安工程、学生资助、义务保障等专业档案整理规范,档案管理设施设备齐全,档案人员持证上岗。迎江区教育局结合教育部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了档案分类大纲,档案检索工具齐全。太湖县教育局档案信息化水平较高。
较好的单位:宜秀区教育局、大观区教育局。以上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档案工作纳入了单位目标考核,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各门类档案基本统一管理。校安工程、教师档案收集较齐全,整理较规范,档案管理条件较好,但义务保障机制和学生资助档案未规范整理到位。
一般的单位:潜山县教育局、枞阳县教育局、望江县教育局、桐城市教育局、怀宁县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中心。以上单位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和制度,部分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文书、会计、人事、高校毕业生档案整理较规范,但校安工程、学生资助、义务保障机制等档案未规范整理,有的声像档案、实物档案未收集整理。
较差的单位:岳西县教育局、宿松县教育局。以上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虽然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制度,配备了档案管理人员,但是各门类档案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校安工程、学生资助、义务保障机制等档案仍散存在各部门,没有集中统一管理,档案人员未持证上岗。宿松县教育局会计、声像、基建、设备档案未建档。岳西县教育局无综合档案室,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
三、市直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情况
好的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地方税务局、市检察院、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家税务局、安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上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健全。各门类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管理科学、利用高效。档案人员持证上岗,档案信息化水平较高,档案管理条件完备,档案保管安全。
较好的单位:市统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审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市外事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上单位较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建立了较完善的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各门类档案基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开展了档案信息化工作,档案人员参加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多数单位已完成档案依法移交进馆工作。但档案管理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
一般的单位:团市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供销社、市地震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法制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台湾事务办公室、民进、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单位能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基本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但档案管理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单位各门类档案未完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有的单位档案整理不够规范,装具不够标准,保管条件较差。有的单位仍有部分积存文件。有的单位档案依法移交进馆工作仍未完成。少数单位未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档案利用效率不高。
较差的单位: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民盟、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民革。以上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依法治档意识淡薄,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档案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各门类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些单位甚至有十多年的积存文件,档案保管设施设备简陋,档案安全存在隐患。
去年档案工作执法检查较差的4个单位,经过一年整改,档案管理工作有不同程度进步。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年进入“一般”等次。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问题
一是档案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档案工作职责和制度不完善,未坚持部门立卷制度。有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不明确,专兼职档案人员岗位调整时交接手续不完善。
二是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执行不到位。有些县(市)区直部门和少数市直部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尚未报批,各门类档案收集不够齐全、鉴定不够准确、整理不够规范。
三是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行业档案标准和规范执行不到位,民生暨专业档案管理欠规范。部分单位民生暨专业档案未纳入档案分类大纲,专业档案收集不够齐全,整理不规范,装具不标准。有的单位专业档案未集中统一管理。
四是档案人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不高。档案人员掌握和运用本部门本行业档案标准和规范不够,部分专职档案员未持证上岗,兼职档案员未经过业务培训。
五是档案信息化程度较低。部分受检单位没有配置专用软件,各门类档案目录处于手工编制检索状态,档案查阅利用工作效率低。
六是部分单位未完成档案依法移交进馆工作,进驻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的部分单位档案整理工作未完成。
(二)整改意见
一要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坚持单位内设部门立卷制度,明确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档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要求抓好落实。已报批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的保管期限,规范文书档案的整理,少数没有申报的单位要尽快申报。
三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及行业档案规范和标准,民生暨专业档案要纳入分类大纲,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要加强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各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要及时参加各类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管理水平。
五要加快档案信息化管理步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工作,完善档案信息化管理设施设备,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六要认真完成档案依法移交进馆工作。入驻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的单位要做好档案进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
七要加大对各类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所辖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
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组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