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3-05 浏览:次
红色档案是中国共产党诞生、成长、奋斗光辉历程的真实见证,是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鲜活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等有关规定,安庆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红色档案资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安庆形成的或与安庆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形成的文献资料、实物、照片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征集内容
1.文献资料类。反映安庆地方党组织各个历史时期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尤其是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会议记录、决议、指示等;记录不同时期安庆各级党组织建设、发展的志书、文献、报刊、杂志、诗歌、歌曲等;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劳动模范的生平事迹、回忆录、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电报等;重要领导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2.实物类。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等实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布告、工作证件、邮票以及革命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胸章、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宣传品、纪念品、旗帜、会标等实物;反映在安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具有重要价值的以及与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3.照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革命遗址遗迹等的照片、图片资料。
4.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等的录音录像资料,以及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录音、录像资料。
5.其他类。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接收移交。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档案馆移交。
2.无偿捐赠。档案所有人自愿无偿捐赠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3.有偿征购。具有较大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愿意出让的,市档案馆进行有偿征购。征购价格由专家评估鉴定、双方协商确定。
4.复制原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没有捐赠、出让意愿的,经档案所有人同意,可由市档案馆对原件仿真复制,原件仍归所有人留存。
四、征集说明
1.档案所有人所提供的史料背景信息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注明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档案资料无权属和版权争议。
2.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时间、地点、人物(重要人物需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事由等信息。
3.凡捐赠、征购、复制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有优先和无偿利用的权利。
五、联系方式
有捐赠、出让或复制档案资料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红色档案具体事宜。此公告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提供征集线索。
联 系 人: 杨琼 吴庆宜
联系电话: 0556-5346677
联系地址: 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电子邮箱: anqingdaj@163.com
安庆市档案馆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