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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安徽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是指导我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省档案事业发展实际编制。《规划》确定的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项目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规划》的实施,对率先启动改革的安徽档案事业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奋力崛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市和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奋力推进我省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为促进我省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省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全省档案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基本实现“十五”计划指标,档案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一)档案事业改革开始启动,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事业发展普遍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档案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了坚持档案工作全面融入、主动服务第一要务的原则,提出了发展档案事业的“四变”思路。在和县开展的档案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取得成功,探索出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档案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的新路。省委、省政府召开现场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全面推行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各级档案部门组织清理了档案行政许可项目,梳理了档案行政执法依据。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力度逐渐加大。
    (二)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速度加快,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全省新建、改建、扩建国家综合档案馆23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总建筑面积达到16.5万平方米,比“九五”末增长18%。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和保护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目标管理认定67个,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4个、现行文件资料利用中心77个。
    (三)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取得突破,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省档案馆征集到日本新闻机构1937年至1943年出版的侵华战争画报、报纸共91件。省档案馆馆藏明代徽州土地产权变动和管理文书,黄山市档案馆馆藏明代徽州江氏家族分家阄书,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全省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达694万卷(件),比“九五”末增长47%;开放档案目录1136万条。县级以上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共保管档案达4402万卷(件),接待利用者929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945万卷(件),编研档案资料7243种57亿字。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取得成效。省档案馆列为全国档案工作应用数字化技术试点单位。省电子文件中心列入“数字安徽”重点调度项目并正式启动建设。省档案局成为“数字安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实施了《安徽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发布实施了安徽省《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地方标准。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共建立数字化档案目录1000万条,音视频数据4500分钟。安徽档案信息网建成开通。市、县档案部门共建成局域网29个,档案网站17个。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计算机拥有率、档案管理软件普及率有了较快增长。
    (五)档案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快,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更加规范。全省79%的县级以上直属机关建立综合档案室,1700家单位通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86%的大中型企业和县级以上科技事业单位建立综合档案室。省属企业档案工作得到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更加规范。全省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乡镇建档率达100%,合格率达85%;村级建档率达86%,合格率达51%。全省社区建档率达94%,合格率达61%。
    (六)档案科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省档案系统共完成档案科研课题4项,获得省部级奖励成果3项,其中《中国档案事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荣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建成省档案保护技术实验室。出版了《徽州文书档案》。广泛开展了继续教育。实施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编写出版了《安徽省档案专业岗位培训教程》。制定并实施了全省档案部门领导干部能力建设计划。委托安徽大学举办了档案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回顾“十五”,我省档案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档案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还不协调,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档案事业的经费投入不足,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亟待加大;二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档案管理体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三是受传统档案工作理念的影响,档案部门少数同志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创新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四是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手段不多,监督、调控措施乏力,有法不依、违法难究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都要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
    “十一五”是我省档案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和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规范运行,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安徽奋力崛起的伟大实践必将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电子文件的大量生成与归档,必然引发档案工作方式和手段的重大而深刻的变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档案意识的增强,档案管理模式变革和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开发进程必将加快,档案工作社会化程度必将进一步提高。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机遇,着力改革创新,突破档案事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技术瓶颈,奋力推进我省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十一五”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项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档案工作全面融入、主动服务第一要务的原则,按照“四变”思路,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需要为主题,以强化主体、加快发展为主线,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现代新型档案馆建设为重点,以改革模式、创新机制为动力,以依法治档、科教兴档、人才强档为保障,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奋力推进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省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总体目标
    完成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机关文件中心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新体制。建成省电子文件中心,推进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档案工作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方式的转变。新建国家综合档案馆30个,馆藏档案资源增长50%,提升档案保管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传统档案馆向现代新型档案馆的转变。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合格率达95%以上;积极引导新兴领域建立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档案工作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建设符合国家档案事业整体发展要求,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档案事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创新档案管理体制。贯彻全省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现场会精神,实施《安徽省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用2至3年时间完成全省档案管理模式改革任务。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经费国家投入、资源部门分割、难以服务社会的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建立起国家档案资源集中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的新模式。新建政务新区的市、县(区)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机关文件中心。
    2、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展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和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水平。
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末,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计算机管理档案普及率达到100%。市级和70%的县级档案局馆建成内部局域网,有条件的按规定接入党政网,并通过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省档案局馆互联互通,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档案资源数字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要认真贯彻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参与本系统、本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实现文档一体化管理,按规范要求收集、归档电子文件。各级档案馆继续开展档案目录数字化和全文数字化工作,市、县两级档案馆每年新增文件级机读目录分别不少于10万条、5万条,初步建成安徽省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
    应用系统建设。各级档案局馆要积极参与当地电子政务和政府上网工程,市级和80%的县级档案局馆完成档案信息网站建设。省档案局馆实现办公自动化,完成省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市、县也应积极建设电子文件中心。具备条件的市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继续推广符合《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的优秀档案管理软件。
    3、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改善管护条件、整合档案资源、提升服务功能,建设示范档案馆,推进我省传统档案馆向现代新型档案馆的转变。
    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面向社会、选址得当,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设计科学、建筑规范”要求建设国家综合档案馆,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基本条件。新建、改建、扩建的市级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筑面积标准分别不低于“十五”计划要求。
    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科学整合档案资源,依法接收应进馆的全部档案,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专门(专业)档案、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地方特色档案、重大活动(事件)档案和著名人物档案以及散存在社会的其他珍贵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
    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管护体系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档案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科学管理,配置档案安全保管设备设施,采用档案保护实用技术,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进一步加强馆藏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工作。
    国家综合档案馆服务功能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争取建成国家档案资源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利用服务中心、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电子文件中心(简称“两个基地、三个中心”)。拓展公共服务功能,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4、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依法开放馆藏档案,开展档案编研,举办档案展览,拍摄播映档案题材影视作品,编辑出版档案题材书籍,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各项事业建设和人民群众需要服务。深入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工作,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档案网站要积极开展现行文件和档案资料目录、全文查询利用服务,逐步实现开放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各级各类档案机构要围绕中心、强化服务,提高领导决策对档案的依存度。探索建立档案应急服务机制,及时为重大活动(事件)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5、推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提高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归档率,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探索试行标准化管理,建成100个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做好“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档案工作,夯实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完善城市社区档案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加大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监督和检查的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为“全民创业行动”服务。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档案管理,为实施“861”行动计划服务。
    (四)实施项目
    1、安徽省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通过我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对省直单位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电子公文等电子信息,实行集中归档、统一管理,为党政机关办公、决策和社会公众查询公开的政务信息提供利用服务,实现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环境中生成的电子文件长久保存、资源共享。
投资方式:省财政投资。
    建设时间:2006年—2008年。
    2、安徽省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省档案馆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建设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以及相配套的基础网络系统和应用系统。省档案馆一期工程实现数字化目录500万条、全文500万页、音像11万分钟。
投资方式:省财政投资,中央财政补助。
建设时间:2006年—2010年。
    3、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按照“两个基地、三个中心”功能要求,对无档案馆舍,面积狭小,不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30个。
投资方式:县级财政投资,中央和省、市资金补助。
    建设时间:2006年—2010年。
    4、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程
    建设内容:开展全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重点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抢救,并改善保护条件,使之得到永久保存。
投资方式: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投资。
    实施时间:2006年—2010年。
    三、保障措施
    (一)着力改革创新,为推进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动力
    改革档案管理模式,破除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档案管理模式的束缚,建立“归属明晰、运转协调,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国家档案资源管理新模式。创新档案服务机制,拓宽档案工作领域,积极探索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新途径。
    (二)坚持依法治档,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档案法规体系,修改《安徽省档案条例》,制定颁布《安徽省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和新领域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深入开展档案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档案法制机构,全面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和能力。
    (三)坚持科教兴档,促进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
    组织档案科技、教育、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理论研究、技术运用和教育培训。深化档案学会改革,拓展学会职能与活动范围。积极申报、承担国家和省重点档案科研课题(项目),力争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10项。继续支持安徽大学办好档案学国民学历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编写、出版教材,推行兼职教师资格认证和持证任教制度,开展档案教育评估活动,提高档案人员整体素质。
    (四)坚持人才强档,为推进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建设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才、管理人才队伍。改进和完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分级实施档案部门领导干部能力建设计划。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加强档案宣传,积极推进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广泛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办好安徽档案信息网站和《安徽档案》,发挥大众传媒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正确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争取各级领导干部对档案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加强国内、国际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档案工作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和技术。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的主要指标,特别是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现代新型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加大对档案事业的经费投入。根据《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的规定,将档案征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提高省级重点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奖励性补助重点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
    省档案局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积极争取国家数字档案馆建设与服务工程项目、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中西部贫困地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
    (七)完善监测评估,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
    省档案局将通过档案执法检查、档案统计年报、各市档案工作综合评估、档案工作年检等途径,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项目、重点指标的执行进度评价。2008年上半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价。2010年下半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期末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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