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专栏

计算机及通信保密“十不得”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

 

1、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2
、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键盘和无线网卡;
3
、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
4
、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让他人使用、保管和办理寄运。
5
、未经专业销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作淘汰处理。
6
、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配备和使用摄像头等视频输入设备;
7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8
、不得在互联网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9
、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传输处理涉密信息;
10
、不得通过手机和其他移动通信工具谈论国家秘密,发送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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